涉他合同,一种格式合同,也称除了当事人之外另外还为第三人订立的合同。
以订约人是否仅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为标准,可分为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涉他合同分类

根据是为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享有权利还是义务
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双务合同中的义务由订约人承担,但是权利归第三人享有,比如A到花店买花却对
花店老板说把花邮寄送给自己的女朋友。
第二种情况是,合同的订约人与相对人约定,其所承担的义务由第三人履行。如A委托快递公司送
快递给B,但是快递费用由收件人现场支付。
涉他合同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约定了义务的合同,包括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涉他合同特点

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
2、涉他合同如给第三人设定权利,不需要征得第三人同意。但是为其设定义务,必须通过第三人同意才可。
3、在涉他合同中,他人对合同为其设定的债权有接受或拒绝的权利。在接受时,该他人就是债权人;在拒绝时,合同所设之债权则由缔约人自己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