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债券是以货币表示债券票面价值,按事先约定的商品折价偿还本金的债券。只在个别国家、地区或个别场合发行。例如,墨西哥发行的石油债券,每张债券代表固定数量的石油; 债券到期日,投资者既可以得到按票面金额偿付的本金,也可以在油价上升超过损益平衡点时,获得该债券所代表的石油数量。实物债券作为转换对象的商品,应不受国内价格管制和制造商的控制操纵,其价格通常为国际市场价格,并备有现货。 [1] 
定义
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在其券面上,一般印制了债券面额、债券利率、债券期限、债券发行人全称、还本付息方式等到各种债券票面要素。可上市流通。有时债券利率、债券期限等要素也可以通过公告向社会公布,而不在债券券面上注明。无记名国债就属于这类债券,它以物权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不可提前兑现。实物债券是一般意义上的债券,很多国家通过法律或者法规对实物债券的格式予以明确规定。
实物债券是专指具有实物票券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券的债券(如记账式债券)相对应。
参考资料
  • 1.    李伟民.金融大辞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