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种类繁多,名称各异。它们是各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总称,它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相比较,具有下列特点:第一,其是针对特殊主体、特殊事件并在特定时间而制定的法律文件,就是说,它不是针对一般事物。第二,多数没有规范性,一般不重复适用。第三,有一部分不属于一国的法律渊源,即具有复杂性。 [1] 
通常指国家机关在适用法的过程中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文件。例如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刑事判决书、委任状、逮捕证、营业执照、结婚证等。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普遍意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特定的人,是适用法律的结果。
规范性法律文件指对人们的行为有普遍的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宪法和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单行条例等等。
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区别
1、规范性法律文件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则适用于特定的人
2、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反复适用,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仅能适用一次
  3、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内容是一般的行为模式和标准,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内容是特定的事项
参考资料
  • 1.    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