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兑换货币是“可自由兑换货币”的简称。可以自由兑换成外国货币,并能在对外贸易和非贸易经济往来中用作国际结算支付手段的货币。可兑换货币的发行国通常对其货币用于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支付不采取限制性或歧视性措施,不实行多重差别汇率制,并且在其他国家的要求下,有义务随时以对方可以接受的货币或黄金换回对方经常项目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金本位制度下,各国货币一般都可以自由兑换。金本位制崩溃以后,由于出现国际收支危机,许多国家对本国货币的兑换加以限制。 [1] 

可兑换货币简介

可兑换货币是指可以与外汇自由兑换的货币。自由兑换包括充分自由兑换和经常账户下的自由兑换两种形式。充分的自由兑换意味着一国取消对一切外汇收支的管制,居民不仅可通过经常账户也可通过资本账户交易获得外汇,所获外汇既可在外汇市场上出售给银行,也可自行在国内和国外持有。经常账户的自由兑换则是指用于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所需的外汇可以自由外汇市场上购得,但不能自由地得到进行资产资本交易所需要的外汇。

可兑换货币可兑换货币

1、它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
2、它对国际性经常项目(即贸易与非贸易项目)的支付不受限制;
3、该货币国的管理当局不采用或不实行多种汇率制度或差别汇率制度。
对内可兑换是指居民可以在国内自由持有外币资产,并可自由地在国内把本国货币兑换成外币资产。对外可兑换是指居民可以在境外自由持有外汇资产和自由对外支付,但并一定意味着居民可以在境内自由持有外汇资产和兑换外汇。通常所说的可兑换是指对外可兑换。
通常所说的货币完全可兑换,是指一国同时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与资本项目可兑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可兑换主要是指经常项目可兑换。
可兑换货币的核心问题是货币兑换权。
货币兑换权是无限制的。
货币兑换权是国家有关法律保证的权利。
1、不可自由兑换货币
2、经常账户的有条件可兑换
3、经常账户的可自由兑换
4、资本与金融账户的有条件可兑换
5、完全可自由兑换
6、货币国际化
参考资料
  • 1.    何盛明. 财经大辞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