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条中规定,"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的是经**授权的法定监管部门,履行的是法定监管职责。证监会下设“期货监管部”。 [1] 

期货监管部概述

在中国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期货监管部下设综合处、交易所监管处、期货公司监管处、境外期货监管处和市场分析五个处。

期货监管部主要职责

拟订监管期货市场的规则、实施细则;依法审核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机构的设立,并审核其章程和业务规则;审核上市期货、期权产品及合约规则;监管市场相关参与者的交易、结算、交割等业务活动;监管期货市场的交易行为;负责商品及金融场外衍生品市场的规则制订、登记报告和监测监管;负责期货市场功能发挥评估及对外开放等工作;牵头负责期货市场出现重大问题及风险处置的相关工作等。 [2] 
参考资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7号  .国务院公报[引用日期2016-09-23]
  • 2.    期货监管部 机构职能  .证监会 期货监管部[引用日期2016-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