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机关即执行的主体,是指行使国家执行权、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司法文书内容的机关。我国的执行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国家执行权。 [1] 
尽管大部分执行机构都是用于开关阀门,但是如今的执行机构的设计远远超出了简单的开关功能,它们包含了位置感应装置,力矩感应装置,电极保护装置,逻辑控制装置,数字通讯模块及PID控制模块等,而这些装置全部安装在一个紧凑的外壳内。
参考资料
  • 1.    左卫民.中国司法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