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业务,就是投资银行从资本市场上购买产品或服务的业务,自营、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商人银行和对冲基金等业务,投资银行从市场上购买证券、股权或其他金融产品,因此是买方业务。(而卖方,就是投资银行向资本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比如承销、并购和经纪业务,投资银行向客户提供证券、财务顾问、过桥贷款和代理交易等产品和服务,因此是卖方业务)

买方业务区别

行业的最新发展表明,承销、并购等卖方业务中,投资银行越来越多利用自有资金参与交易,为自己赚取了利润;而买方业务中,除了自营业务才是真正意义的买方业务,投资银行完全是利用自有资金购买产品之外,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商人银行和对冲基金业务兼具买方业务和卖方业务的特点,因为开展这些业务的相当部分资金来自于客户,投资银行为客户提供了资产管理和代理投资的服务,同时投资银行又从市场上购买产品,因此具有将买方业务和卖方业务融为一体的特点。

买方业务融合

如果从是否动用自有资金的角度来划分,无须动用自有资金的是卖方业务,需要动用自有资金的是买方业务。那么传统的承销、经纪、并购以及资产管理业务等可以划分为卖方业务,而自营业务是买方业务。但私募股权、商人银行、对冲基金等业务一般都需要投资银行投入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因此无法将它们明确的划归为“买方”或者“卖方”。
我们还可以尝试种种其他的办法,最后我们将发现,无论用哪个标准,“买方”和“卖方”都无法界定投资银行领域日新月异的产品和服务。因此,“买方业务”和“卖方业务”的划分方式对投资银行业来说将越来越不适用。
从近年全球金融服务业(我们认为已经不能再称为“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来看,传统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基金、直接投资和对冲基金的边界在不断融合,分野不再像以前那样泾渭分明。有谁能过想到,高盛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对冲基金管理者,而花旗银行则在债券承销上铸就了几乎不可撼动的优势。所有这一切变化的原因,在于客户需求的动态变化,和行业竞争的自然选择。

买方业务前景

未来,建立广泛的服务网络,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将成为有竞争力的投资银行的必要条件。客户金融服务需求的边界就是投资银行的疆界,如果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是无止境的,那么,投资银行的发展也就是没有尽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