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揽存就是以较高的利息来吸收存款,这样既增加了相关吸收存款单位的资金成本,负债和风险,也破坏了金融秩序.

高息揽存概念

实质与危害
一、高息揽存是一种畸型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据测算,高息揽存多支付利息,相当于从国家银行挖了一块资金,通过高息这种违法的形式重新进行分配,形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造成国家银行巨额亏损,人为的拉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
二、高息揽存是金融秩序混乱的罪魁祸首。近些年发生的金融大案、违规贷款,其祸根都是高息揽存。高息揽存抬高了成本,为高息负债寻找出路,或高利贷款,增加企业负担;或违规投资,形成资金沉淀;或收外经营,带来资产风险;或上当受骗,拆出资金无法收回。
三、高息揽存是产生金融风险的根源。长期的高息揽存,既影响了资产质量,引起支付困难,更冲击了经营效益,风险巨大,危及银行的正常经营与生存。
四、高息揽存是诱发经济案件的“温床”。高息揽存的银行往往瞒上欺下,将人民银行、银监会的规定置之脑后,不计成本的乱给手续费吸收存款。由于我国银行管理体制的原因,往往发生大案要案时上级才察觉。这些蛀虫,对下级员工是高压政策,动咎便以扣发工资、辞退为威胁,员工敢怒不敢言。事情往往到了不可收拾才暴露。
高息揽存严重违法违纪违规,其危害显然,金融机构何以不计成本、不怕赔本、不惜血本而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就是高息揽存是一种堂而皇之的谋私行为,存在强烈的利益驱动。高息揽存是小团体甚至个人一已私利,最终的结果是肥了个人,坑了国家,毁了银行,慷国家之慨,中饱私囊。
尽管中央银行、银监会加强惩罚措施,但时至今日,高息揽存仍然是屡查屡犯,禁而不止。高息揽存,缘何禁而难止呢?
首先,一些银行领导片面强调存款重要作用,为了争夺存款,一级压一级,下达存款任务往往不切实际,而且年年还要加码,并要与奖金、工资挂钩。各基层部门和干部职工为完成任务,保住自身利益,不惜违规经营,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其次,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应当是在市场经济下运行的。然而,国有商业银行的“大锅饭”体制尚未打破,或者说,国有商业银行还未真正实现商业化,因此,基层银行高息揽存增加的成本,最终记在了各自总行账上,银行盈亏是国家的事,与我无关,“大锅饭”照吃不误。
第三,对高息揽存违规行为,监管和处罚程度相当弱。即使处理了,往往也只对违规机构进行处罚,并没有对行为人及相关领导人作任何处罚。但是,众所周知,违规行为是人为的,其后果理应由人负责,若不对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人进行适当处罚。罚来罚去都是罚公家的,自己利益丝毫无损,工资照领,奖金照拿,乌纱帽照戴,就不能真正起到惩戒作用。
正因为有上述原因,才出现对高息揽存查一阵,松一时;松一阵,疯一时。
难道真的没有治疗高息揽存的良方吗?非也。笔者认为,一是要取消存款单项考核机制,非业务部门严禁下达存款任务;二是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把银行推向市场,建立起真正的商业银行;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惩罚措施。对高息揽存行为,既要处罚违规机构,又要处罚违规行为个人及相关领导人,甚至给予其开除、法律处罚,如此,定会让胆敢违规高息揽存者悬崖止步。
另外我们每个人都要关心我国银行的合法经营问题,在选择银行时要关注他的经营是否规范,不要迷信那些违规经营的银行。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金融秩序,关心自己存款的安全。 [1] 

高息揽存“高息揽存”可导致经营风险

2010年以来,银行机构流动性管理压力显著增加。一方面,央行通过上调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操作等手段加大流动性回收力度,市场资金面趋紧,银行间拆借利率显著上扬。另一方面,贷款增速放缓,抑制了派生存款增长,压缩了银行“存款创造”空间,主要流动性来源趋于减少,流动性管理手段弹性降低。
此外,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融资功能进一步增强、IPO和公司债频发、信托理财计划发行量大幅增加,投资渠道多样化分流了银行资金,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银行间市场资金的供给和价格,给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带来了进一步挑战。因此,存款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
深圳市国内银行同业公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行业高息揽存或变相高息揽存,不仅影响行业内良性竞争开展,而且可能导致银行出现经营风险。5月份银行同业公会已开会专门强调不得直接和变相高息揽存。同业公会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督促各家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部监督和相互监督,严格按照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规定组织存款、拓展业务,杜绝直接和间接变相高息揽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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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1.    高息揽存的实质与危害 
  • 2.    “高息揽存”可导致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