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基金为主动式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制造业和服务行业(本基金的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制定,并根据其更新而相应更新)中价值暂时被市场低估的股票,分享中国工业化深化过程中两大推动经济增长的引擎--"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高速成长,力争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优于业绩基准的回报,为投资者实现基金资产稳定且丰厚的长期资本增值。

融通动力先锋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动力先锋
首次募集规模 3364280448.23
最新基金规模 3445706076.89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基金
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融通动力先锋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不得违反本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4)本基金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中产生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其它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融通动力先锋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融通动力先锋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注册资本:286,509,130,026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号
联系人:蒋松云

融通动力先锋基金经理

陈晓生先生,1972年生,经济学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就职于中信集团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证券投资部交易员、期货业务负责人、股票投资经理助理、股票投资经理。2003年2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融通新蓝筹基金经理助理、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副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融通蓝筹成长基金基金经理同时兼任日兴黄河基金融通模拟组合组合经理。
鲁万峰先生,1971年生,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验。1989年至1993年就读于北方交通大学物资管理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2002年至2004年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5年至1998年就职于中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及出市代表,其间曾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有色金属期货联合交易所和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任出市代表;1998年至2001年就职于北京华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发展部副经理等职务;2001年至2006年就职于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2006年6月至今就职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基金管理部总监助理。更新日期:200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