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经纪公司最早起源于英国外汇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交易中介。 货币经纪公司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境内外金融机构。它可以从事的业务包括:境内外的外汇市场交易、境内外货币市场交易、境内外债券市场交易、境内外衍生产品交易。

货币经纪公司名词释义

根据银监会2005年8月8日公布的《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在我国进行试点的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货币经纪公司注册资本

由于货币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被严格限定在经纪业务范畴,因此,注册资本不需要很大。各国监管当局对货币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一般要求在除办公设施以外,能维持两到三个月的经营成本。考虑到我国租金、工资、经营成本等因素,《试点办法》规定,设立货币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货币经纪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货币经纪公司分公司的营运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货币经纪公司业务范围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货币经纪公司可以从事以下部分或全部的业务:(1)境内外外汇市场交易;(2)境内外货币市场交易;(3)境内外债券市场交易;(4)境内外衍生产品交易;(5)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货币经纪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的经纪服务,需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需要指出的是,基于我国金融市场目前的发展状况和我国外汇管理的规定,《货币经纪公司试点办法》对货币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现阶段允许开办的业务只包括货币经纪公司的部分基本业务。根据国际经验,对货币经纪公司明确了不做自营的中立性原则,严格规定不得开展自营业务。同时规定,货币经纪公司只能向金融机构提供有关外汇、货币市场产品、衍生产品等交易的经纪服务,不允许从事自营交易,不允许向自然人提供经纪服务,也不允许商业银行向货币经纪公司投资。这不仅能够保证货币经纪以完全的中立性确保交易的公正,不会采取有意抬高或压低价格的方式侵害客户利益,也不会在行情变化时为了满足自营要求而压后客户的交易委托。同时,将保证货币经纪业在活跃交易、提高流动性时,不会为金融市场增加系统性的风险。

货币经纪公司经纪公司

目前,全球最大的四家货币经纪公司提供了几乎所有金融产品的经纪服务,另有为数众多的规模较小的经纪公司则提供个别产品的专项经纪服务。国际货币经纪巨头们通过全球庞大的交易网络全天24小时提供货币经纪服务,并渗透债券、信贷和外汇期权等金融产品市场。

货币经纪公司毅联汇业

毅联汇业(ICAPpl c ):总部设在伦敦,2000多名经纪人分布在世界各主要金融中心。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是金融时报250种股票指数的成分股,日经纪交易额超过3000亿美元。毅联汇业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各主要商业银行有长期的业务联系,目前在北京和上海都有代表处。

货币经纪公司国惠集团

国惠集团(Collins Stewart Tullett PLC):成立于1971年,注册地点在伦敦。英国国惠集团的子公司<德利万邦>在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向中国的金融机构提供货币经纪业务,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1994年它在上海设立代表处。

货币经纪公司利顺金融集团

利顺金融集团(Tradit i o n G r o u p ):总部设在瑞士洛桑。1973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世界前三位和欧洲大陆第一位的批发市场经纪商,也是柜台交易市场上最大的三家经纪商之一。其经济产品包括利率衍生品、货币市场工具、外汇产品、股权及其衍生品、债务工具、能源产品和排放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