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基金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根据固定资产折旧额提取的一种专用基金。包括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理折旧基金两部分。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留给企业自行支配的折旧基金,是构成企业更新改造基金的主要组成部分。工业企业一般按月计提,以折旧费用和大修理费用计入产品成本。自1985年起,工业企业可留用基本折旧基金70%,其余由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掌握。商业企业的基本折旧基金每季度或每半年按固定资产的综合基本折旧率提供,并留给本系统使用,大修理折旧基金除冷库、油库、大型商店、商办加工业及仓储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不计提,所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商品流通费项目列支。 [1] 

折旧基金折旧基金的分类

折旧基金可分为: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理折旧基金。
基本折旧基金是用来保证固定资本在实物形式上进行局部更新的需要而设立的折旧基金。
大修理折旧基金是为固定资本全部更新而设立的折旧基金。在机器设备整个地报废以前,它会由于不断受到各种物质损耗,易损部分会首先损坏,需要逐步更换零件。整个机器设备损耗到一定程度需要进行大修理。

折旧基金折旧基金的用途

折旧基金是更新改造基金的主要来源,其用途包括:
(一)机器设备的更新和房屋建筑物的重建;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
(三)试制新产品措施;
(四)综合利用和治理“三废”措施;
(五)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六)零星固定资产购置。
参考资料
  • 1.    何盛明.财经大辞典: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