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价格是指在一定时期 (如年、季、月) 或一定地区 (如全国、省、市、县) 内同一商品的价格的平均数。在我国的物价统计上,它是编制各种物价指数、计算各种差价、比价以及进行物价分析的基础资料。计算平均价格的方法,视掌握的资料和实际需要而定。通常采用的有: (1) 简单平均计算法。即把一个时期内调查的某种商品的价格逐一相加,然后除以价格调查的次数。(2) 加权平均价格。有两种计算方法。其一,以商品价格调整前后的购 (销) 日数加权计算。其二,以商品各种价格的购 (销) 量加权计算。(3) 混合平均计算法。该法适用于在只掌握某种或某类商品总金额和总数量,而不掌握商品购 (销) 价格时。 [1] 

平均价格简介

平均价格买入期权:指收益为零或等于资产平均价格高于行使价格的金额数量的一种期权。
平均价格出售期权:指收益为零或等于行使价格高于资产平均价格的金额数量的一种期权。
提高平均价格:指通过比原先买入价格高的价格买入更多股票来提高所有股票的平均价格。
平均价格的计算,通常有简单平均计算法、加权平均计算法、混合平均计算法等方法。

平均价格方法

一定时期或一定地区内同种或同类商品价格的平均水平。它反映一定时期、一定地区内某一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
平均价格根据商品购销活动的原始记录计算,是物价指数中的计算基础。计算公式为:
式中P代表该类商品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不同规格品种或不同价格形式实际采用价格;Q代表与之相应的成交数量;ΣPQ为商品购进(或销售)的总金额;ΣQ为商品购进(或销售)的总数量;孒 代表单项商品的平均价格,实质是加权平均价格。这一公式需要的商品购销总数量和总金额有时很难全部掌握,所以在计算平均价格时往往以该公式为基础,根据实际所掌握的原始资料,灵活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进行计算。计算平均价格常采用的方法有简单算术平均法、加权算术平均法(包括按销售日数加权算术平均法、按购销数量或金额加权算术平均法)、加权算术平均法的倒数公式即加权调和平均法,另外还有简单几何平均法、序时平均法、混合平均法等。
平均价格是对国民经济进行综合核算的质量指标,是编制计算各种商品物价指数,计算各种商品差价和比价的基础资料。它为研究价格体系中各种商品价格之间的比价关系、各种价格运动的趋势和程度提供计算、分析的依据。
参考资料
  • 1.    何盛明. 财经大辞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