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跌幅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当日的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上下波动的幅度。股票价格上升到该限制幅度的最高限价为涨停板,而下跌至该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为跌停板。涨跌幅限制是稳定市场的一种措施。海外金融市场还有市场断路措施与暂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别报价制度、申报价与成交价档位限制、专家或市场中介人调节、调整交易保证金比率等措施。我国期货市场常用的是涨跌幅限制、暂停交易和调整交易保证金比率三种措施。

涨跌幅限制简介

涨跌幅限制(Price limit)是稳定市场的一种措施。除此之外,海外金融市场还有市场断路措施与暂停交易、限速交易、特别报价制度、申报价与成交价档位限制、专家或市场中介人调节、调整交易保证金比率等措施。我国期货市场常用的是涨跌幅限制、暂停交易和调整交易保证金比率三种措施。关于涨跌幅限制的效果,学术研究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涨跌幅限制的提倡者声称涨跌幅限制有两种属性来减少期价的波动率。第一,顾名思义,涨跌幅限制设置了涨停板和跌停板,每日的期价必须在涨跌停板之间波动。第二,涨跌幅限制提供了一个冷却期,给投资者提供时间去理性地重新估计期价。Greenwald and Stein(1988)指出,由涨跌幅限制触发的价格截断可以给交易者提供足够的时间去分析信息,从而减小市价的不确定性,并且减轻信息不对称程度。Goldman and Sosin(1979)提出,当市场不确定时交易的暂停能够提高市场的效率。其他支持者声称涨跌幅限制抑制过度反应,但不会干涉交易行为。Greenwald and Stein(1991)证明,当市场高度不确定时,支配市场的是噪声交易,噪声交易者对新的信息倾向于过度反应。交易的暂停可以冷却不必要的过度反应,并给交易者提供足够多的时间获取信息和重新估计价格。
涨跌幅限制--涨跌限制起源于涨跌停板。而“涨停板”或“跌停板”,其说法起源于过去国外交易所在拍卖时,以木板敲击桌面来表示成交或停止买卖,此法运用到股市中,就是当股票价格涨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时,叫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不过,在涨限价或跌限价上并不停止买卖,交易继续进行,只是价格不变而已。 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股票的过分波动与投机,有关部门才会设立涨跌幅度。 [1] 

涨跌幅限制特殊情况

但是一般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股票不受涨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2、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
3、增发股票上市当天
4、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
5、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6、退市股票恢复上市日

涨跌幅限制具体情况

分析研究

涨跌幅限制相关规定

欧美等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大多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规定。在中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曾实行过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制度,但股价的暴涨暴跌很难控制。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延中实业(现方正科技,600601)、申华实业(现华晨集团,600653)、东北电(现ST东北电,0585)等股票一日涨幅超过100%的情况,也有过如西南药业(600666)等一日暴跌超过50%的情况。因此,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都曾实行过5%和10%两种的涨跌幅限制制度。中国上海、深圳两交易所实行的是10%的涨幅限制,其具体内容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的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于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计算公式为: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0.01元,超过涨跌幅限制的委托为无效委托,交易所作自动撤单处理。例如:深发展(0001)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17.81元,则其今日涨跌幅限制为:跌停板17.8×0.9=16.029,四舍五入后为16.03元;涨停板17.81×1.1=19.591,四舍五入后为19.59元;在16.03元-19.59元之间的委托均为有效委托,而低于16.03元和高于19.59元的委托则为无效委托。
自1998年4月起,中国证监会对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即ST,其股票涨跌幅限制为5%。计算公式为: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1±5%),计算方法同上。
另外,对于PT类的股票,其涨幅限制为5%,跌幅则没有限制。
对于两市原有的老基金和各地证交中心挂牌交易的基金经过清理规范后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在其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为其上市时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30%,即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1±30%),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前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
涨跌幅限制最直接的作用是对市场一天之内的暴涨暴跌进行抑制,预防短期市场风险,但另一方面,涨跌幅限制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助涨助跌作用,同时也容易受到大资金的控制。总体上看,涨跌幅限制只能改变短期大盘和个股走势,对中长期市场的波动没有太大的影响。

涨跌幅限制不利影响

第一,波动率溢出假设表明,涨跌幅限制不但不能减少波动率,反而会引起波动率在涨跌停后的较长一段时期内蔓延,亦即涨跌停后至少几个交易日的波动率是增加的,因为涨跌幅限制阻止了大幅的日内价格波动并妨碍了指令不平衡的即时纠正。波动率溢出假设被Kyle(1988) and Kuhn, Kurserk, and Locke(1991)所实证支持。
第二,价格发现延迟是另外一个由涨跌幅限制引起的代价高的问题。价格发现延迟假设表明,涨跌幅限制预先设定了价格上下运动的范围,一旦涨跌停发生,交易通常不活跃甚至不能成交,直到期价允许的变动范围得到修改,这造成对价格发现过程的干涉。对期价运动强加约束后,期货合约在涨跌停当天也许不能到达它的均衡价格,从而价格发现被延迟。如果涨跌停板阻碍价格运动,则期货价格必须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来继续朝着它们的真实价格方向运动。Grundy and McNichols(1989), Brown and Jenningo(1989), and Dow and Gorton(1989)通过论证得出:只有通过交易,信息才能被揭示和传递。Fama(1989)指出,暂停交易延迟了价格向基本价值的调整。价格发现延迟假设被Lehmann(1989),and Lee, Ready, and Seguin(1994)所支持。
第三,交易干涉假设表明,涨跌幅限制会干涉交易。一旦期货价格涨跌停,则合约就会变得缺乏流动性并且随后几天的买压和卖压会更重。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在期货合约涨跌停后的几天内成交量将会更高。

涨跌幅限制扩版必要性

涨跌幅限制是中国期货市场的稳定措施。从国际经验看,新兴金融市场为了防止过度投机,多数采用涨跌幅限制措施,而且随着市场的发展,涨跌停板幅度一般会逐步放宽(简称扩板)。中国股市的风险控制措施,就沿用了这一思路。其实期市的发展也可以借鉴这种经验,根据市场发展的具体情况,逐步地有节奏地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从而促进市场更健康地发展。那么,对于大商所的黄大豆1号、豆粕期货合约3%的涨跌幅限制,有没有必要扩板?看了下面的几组数据后,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就以9月大豆合约为例,从2004年4月16日到6月17日,共40个交易日,发生了8次封涨跌停的情况,占交易日的20%;2003年10月14日在牛市暴涨中发生了强行平仓事件,事隔才半年多,于2004年5月17日又发生了一回强行平仓事件,此次是处于牛市的深幅回调中。可见,3%的涨跌幅限制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市场状况了,必须扩板。当然,不难通过实证来论证涨跌停板幅度太小造成的不利影响:波动率溢出、价格发现延迟和交易干涉。根据大豆和豆粕期价的波动特性,笔者认为当前2%的扩板幅度是比较稳健的。
事实上,如果继续保持3%的涨跌幅限制,就会使涨跌停频繁发生,使之不再是小概率事件,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第一,波动率溢出使得涨跌停后几天内期价大幅波动,使交易所、期货公司和投资者风险控制难度加大。第二,价格发现延迟削弱了期货市场的定价功能,而价格发现的速度是衡量一个交易所能否成为定价中心的重要标准。第三,交易干涉使得愿意交易的交易者不能成交,不愿意强平的头寸被迫强平,从而有失公平。一旦封涨跌停,止损单无法执行,容易导致客户穿仓。想做套保的客户,也无法执行既定方案。更糟糕的是,许多套利盘在三个连续涨跌停中被强平掉一条腿,使套利交易被迫变成单边交易,风险迅速放大。大豆、豆粕的套利盘不敢做大,其中担心被强平就是一个重要原因。

涨跌幅限制应对措施

涨跌停板幅度的扩大,必然对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以及投资者的风险管理提出新的要求。交易所要对期货经纪公司的保证金密切监控,防止日内由于价格剧烈波动而发生穿仓事件。期货经纪公司则要引导客户控制好仓位,尤其是进出频繁的日内交易者。并要求保证金不足的客户及时追加足额保证金,追加的数额应该根据新的涨跌停板幅度和当时的市场状况而定。投资者在做大豆和豆粕的交易时,仓位应该比以前适度降低,以减小期价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套利者可适度增加仓位,因为被强平的风险已经减小。

涨跌幅限制买入股

一要注意波段操作,追求利润更大化。掌握一种应手的指标,紧盯手中个股,在其出现相对阶段头部的时候卖出,等待回落到相对底部时再买回来,有经验和有条件的投资者,甚至可以每日做部分T+0操作。如果运用得当,在同一时间段内,在同一股票上,可以比一直持股不动多获得30%以上的收益。
二要注意热点转换,学会见风使舵。每一波大的行情的启动,都是先由局部热点带动起来的。善于观察,注意思考,跟上热点,捉住领头羊,就会获得更大的收益。每当行情进入亢奋阶段,必定是其他热点开始轮换、各领风骚的时候。此时,应适时换股,踏准节奏,才能争取到最大收益。
三要注意突发事件,学会当机立断。在行情运行过程中,如果遇到突发事件,一定要审时度势,当机立断。此时稍有犹豫,就会错过时机。突发事件的出现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利空,足可以影响大盘趋势的利空出现之后(如突发的地质自然灾害等),要争取在第一时间内离场。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内离场,也要在事件出现之后的反弹时,坚决离场;二是突然有利好出现,这时可以及时杀入,力争从中分杯羹。
四要注意持股信息,做到先人一步。要对自己持股的公司信息密切关注,一旦出现足以影响其股价走势的消息后,立即据其消息状况,及时作出抉择。
五要注意突然放量,做到落袋为安。手中持有的股票,在行进到一定的上升阶段之后,突然放出巨量,当日换手率达到20%以上,大多数情况下是主力出货离场,此时散户也应该及时离场观望。有时出现这种情况之后,股价还会有一定的涨幅。即使这样,也没必要冒险非要吃到这最后一块利润。股市里永远不缺少机会,安全地落袋为安,保存胜利果实才是上策。
六要注意高开低走,时刻准备离场。持有的股票在连续的上升途中,突然有一天大幅高开(一般在5%以上),继而不断有大的抛单涌出,并且在开盘后的1个小时内,几次上冲不能突破高开的价格,此时应该高度警惕,这极有可能是主力在高开出货。如果此时你不能及时离场,该股收盘时出现实体阴线或是中阴线,次日再一低开,就会有8%左右的利润化为乌有。
七要注意好日子的莅临,清仓过节。大多数股民都有一个节日情结,热切期盼股市能在好日子里,走出一番波澜壮阔的节日行情,让股市和喜庆的节日一样,红红火火。可是,股市的运行有着自己的规律,与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经济发展状况有关,不会与是否是喜庆的日子有关。总结自己炒股十几年的经历,我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遇到好日子来临的时候,不但不要盲目憧憬股市的节日行情,反而应该审时度势,结合有关技术指标给予的提示,提前清仓出来,给自己的身心放个假,以轻松愉悦的心情过节,似乎才是上策。这方面的例子颇多,比如举国欢庆的香港回归时的股市,百年奥运莅临时的股市等。
八要注意跳空缺口,适时回避补缺。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正在上升通道运行的股票,忽然有一天出现向上的跳空缺口,幅度在5%左右。这时,我们就应该加以关注,这往往是机构抢盘所致。此后必有一个再次回补缺口、彻底洗盘的动作,约在三到五天完成。有经验的投资者是不会忽视这个20%左右的跳缺回补的过程的。一般是当日跳空高走,次日顺势冲高震荡,以后逐渐回落,直至完全补缺。大家应该在其冲高过程中适时减仓,尔后在缺口附近捡回,以求利润的最大化。倘若对其不予理睬,就会成为股市过山车上的乘客,只会得到一时的纸上富贵。
参考资料
  • 1.    涨跌幅限制是什么?  .财经新闻网[引用日期201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