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摊销是用于摊销无形资产的,其余额一般在贷方,贷方登记已计提的累计摊销。类似固定资产中的累计折旧科目。累计摊销科目为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列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内,作为无形资产的减项。累计摊销只属于无形资产的调整科目,登记方向与无形资产登记方向相反。

累计摊销概念

累计摊销(accumulated amortization)是针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而言的,这与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同理,只是为了区别而使用的称谓不同而已。
是反映了企业在使用无形资产过程中,对其价值的分期收回行为及收回额,其计提摊销的方法,一般情况下采用在使用或受益期间内直线平均法。

累计摊销设立意义

无形资产虽不像固定资产具有有形的损耗,但其会随着使用过程的各种因素(如科技进步,泄密,市场转型等等)、环境的影响,在时间的推移过程中,其实际的使用价值会出现下降,为了能使其价值在预计的使用期间内得到补偿与回收,而采取分期摊销的方法,将其分期收回。
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虽不进行分期摊销,但必须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通过计提减值准备的方式,对其价值进行收回。

累计摊销会计处理方法

累计摊销用法如下:
如同固定资产要单独核算累计折旧一样,新制度对无形资产新增加了一个一级科目“累计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②处置无形资产时,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摊销,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