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办发行是报刊不经邮局而由报社组织发行网送到订户手中。自办发行在我国再度出现,是近年新闻改革产生的新事物。自办发行在旧中国是报刊发行最常见、最一般的也是历史最悠久的方法。其一般做法是:报刊出版单位自建发行网络和发行线路,自设零售点或委托零售商,将报刊投送给订阅者或出售。某些自办发行的报刊出版单位对邮局也有所借助,但只限于使用其一般邮递业务将报刊投送给外埠的订阅者。 [1] 
1985年,我国报纸在长期实行“邮发合一”制度后,以《洛阳日报》为先导,一些地市报纸率先改行“自办发行”,取得了较好成效。因而发展很快,截止1991年,省地市党报采用自办发行方法的已达139家,省级党报有《天津日报》、《吉林日报》采用这种方法。自办发行的各报社成立了全国性组织“全国报纸自办发行联合会”。 [1] 
参考资料
  • 1.    刘建明,王泰玄等.宣传舆论学大辞典:经济日报出版社,19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