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品亦称担保品。为取得一项贷款而提供作为抵押的财产。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抵押品就成了放款人的财产。债务人一般常用作抵押的财产有证券(如股票、公司债、银行定期存款单、公债等)、商品或财产所有权文件、动产或不动产、人寿保险单或指定的应收帐款权等。事实上,只要放款人接受,任何一项资产都能充当抵押品。放款人可能是商业银行,也可能是其他放款机构。 [1] 
如果债务(贷款或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还,债权人有权将抵押品变卖以抵补本息。
参考资料
  • 1.    韩双林,马秀岩.证券投资大辞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