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流通量是指上市公司实际可供交易的流通股数量。实际上是上市公司实际可供交易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后,上市公司股本全部变为流通股,分为有限售条件股和无限售条件股,原有的非流通股东持股逐步转变成无限售条件股。由于**机构、公司控制人、公司管理层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在正常情况下并不会或无法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在计算指数时须将流通股数量进行相应扣除,以实际可供交易股数为计算个股权重的基础。
因此,自由流通量界定为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股扣除“持股比例超过5%的下列三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
a) 国有(法人)股东;
b) 战略投资者;
c) 公司创建者、家族或公司高管人员;
对自由流通量的认定与处理基于可公开获得的股东信息,即上市公司按法律规定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上市公告书等所有公开信息。
对上市公司行为导致的自由流通量变化进行实时调整;对非公司行为造成的自由流通量变化每半年定期调整一次,调整生效时间分别为每年1 月、7 月的第一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