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卖方(Call Seller/Writer)是指卖出期权合约的一方。可以卖出的标的物有: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卖出认购期权为期权空方,卖出认沽期权为期权多方。这点和买入期权刚好相反,即,买入认购期权为期权多方,买入认沽期权为期权空方。
在期权交易中,期权卖方在收取期权买方的期权金之后,负有在期权合约规定的特定时间内,只要期权买方要求执行期权,期权卖方必须按照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向期权买方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期权合约标的资产的义务。期权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买方支付权利金后,获得买进或卖出的权利,而不负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卖方收取权利金后,负有应买方要求,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而没有不买或不卖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