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标价法(Direct Quotation),又称应付标价法(GivingQuotation)。这种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折合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 [1] 
就相当于计算购买一定单位外币所应付多少本币,所以叫应付标价法。在直接标价法下,外国货币作为基准货币 ,本国货币作为标价货币;标价货币(本国货币)数额随着外国货币或本国货币币值的变化而变化。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日元、瑞士法郎、加元等均为直接标价法,如日元119.05即一美元兑119.05日元。

直接标价法原理

本国货币越值钱,单位外币所能换到的本国货币就越少,汇率值就越小;反之,本国货币越不值钱,单位外币能换到的本币就越多,汇率值就越大。在直接标价法下,外汇汇率的升降和本国货币的价值变化成反比例关系:本币升值,汇率下降;本币贬值,汇率上升。大多数国家都采取直接标价法。市场上大多数的汇率也是直接标价法下的汇率。如:美元兑日元、美元兑港币、美元兑人民币等。
在直接标价法下,数额较小的为外汇买入价,数额较大的为外汇卖出价,期间相差2-5个点。有些标价只标中间价。在我国,人民币汇率的直接标价法:1美元=6.565人民币元。

直接标价法影响

在直接标价法下,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多于前期,则说明外币币值上升或本币币值下跌,叫做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来较少的本币即能兑换到同一数额的外币,这说明外币币值下跌或本币币值上升,叫做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价值与汇率的涨跌成正比。
参考资料
  • 1.    陈守文 . 外贸企业会计(第一版) : 天津大学出版社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