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竞价发行是发行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通过投资者的竞价认购来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并发售股票的方式。在实行这发行方式中,股票发行先确定一个底价,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 (并按限购比例或数量) 进行申购。 [1] 
申购期满后,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将所有有效申购按照价格优先、同价位申报者时间优先的原则,将投资者的申购单由高价位向低价位排队,并累计有效认购数量,当累计数量恰好达到或超过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时,最后一笔申购价格即为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在竞价发行中,如果在发行底价以上的申购数量少于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则竞价的底价转为发行价格,股票余额由承销团包购。1994年6月25日,中国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分别尝试了新股竞价发行,因各种因素影响,1995年以后暂停采用。但在国际社会中,这种方式仍时常被采用。
参考资料
  • 1.    李伟民.金融大辞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