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协会与联合国有合作关系,是储蓄银行的国际联系中心,为会员提供援助、情报,并在国际活动中起代表作用。按规定,下列机构可以被接受为会员: 储蓄银行,即那些不为个人营利,而旨在促进储蓄的机构;各国储蓄银行协会以及其他中央储蓄银行机构;理事会认为符合条件的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所有会员都可享受如下权利: (1)通过参加大会,参预协会目标的制定。(2) 与协会探讨那些具有国际意义的储蓄银行业务,特别是关于储蓄银行服务、机构组织与自动化、出版发行、教育培训、经营管理、银行法规、税收与竞争等问题。(3) 由协会提供与其他成员接触的条件,以便定期交流意见和情况。(4) 由协会介绍给那些与协会有关系的国际组织。(5) 在协会召开的所有会议上,提出共同关心的实际问题,以供讨论。(6) 接受协会的出版物和信函。会员的义务是必须拥护协会章程中提出的目标以及大会确定的决议和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