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赎回债券亦称“可买回债券”。发行人有权在特定的时间按照某个价格强制从债券持有人手中将其赎回的债券。可视为是债券与看涨期权的结合体。在市场利率跌至比可赎回债券的票面利率低得多的时候,债务人如果认为将债券赎回并且按照较低的利率重新发行债券,比按现有的债券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要合算,就会将其赎回。可赎回条款通常在债券发行几年之后才开始生效。赎回价格一开始可能高于债券面值,随着时间推移,逐渐与债券面值重合。但也可以一开始就与面值相等。债券发行人有时仅赎回一部分发行在外的债券。决定赎回债券方法:一是计算机随机抽取债券的编号,二是所有的债券的面值按一定比例被赎回。 [1] 

可赎回债券可赎回债券的条件

可赎回条款通常在债券发行几年之后才开始生效。赎回价格一开始可能高于债券面值,随着时间推移,逐渐与债券面值重合。但也可以一开始就与面值相等。
债券发行人有时会只赎回一部分发行在外的债券。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决定哪些债券将被赎回。一是计算机随机抽取债券的编号,二是所有的债券的面值按一定比例被赎回。

可赎回债券可赎回债券的动机

可赎回债券的动机
1、发行人提前赎回债券通常是由于利率下调,新的低利率环境使得公司需要支付更多成本,所以发行人倾向于赎回老的债券,再以新利率为基准发行新的债券以减少利息支出。
2、通常可赎回债券是在预期未来利率有可能下调的情况下发行,一般其利息率会高于不可赎回债券以补偿持有人承担的提前赎回风险,但不管怎样,多数投资者都不大接受可赎回债券,除非有诱人的补偿条款。
参考资料
  • 1.    陆雄文.管理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