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多边结算制度是在资本**各国之间, 实行外汇自由和多边结算的一种国际结算制度。外汇自由,即**允许外汇买卖自由、资本输出入自由、 黄金输出入自由和黄金外汇自由市场的存在,不加干预和限制;多边结算,即通过自由外汇的多边支付, 使各国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集中到少数资本**大国的金融中心,汇集于少数大银行或国际清算银行的帐户上,以相互抵销的方式进行全面清算。这种结算制度是在自由竞争资本**时期形成并与之相适应的。 [1] 
作为当时国际金本位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使绝大部分国际债权债务得以相互抵销,减少了结清各 国间债权债务关系所必须输送的现金数量及由此带来 的风险,大大节约了流通费用和资金占用,促进了国 际间的贸易和非贸易经济往来的发展,同时也为资产 阶级对外扩张掠夺带来了更多的利益。30年代以 后,由于资本**经济危机的发展和国际金本位制的崩溃,各国纷纷取消外汇自由,实行外汇管制和保护贸易政策,这一制度为管制的双边结算制度所代替。50年代以来,主要资本**国家之间又逐渐放松外汇管制,恢复了多边结算制度。
参考资料
  • 1.    何盛明. 财经大辞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