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贷保险制度是为出口商品的信贷提供保险的制度。该制度在国家的积极干预和大力支持下,为厂商或商业银行的中长期出口信贷提供保险。其优点在于: (1) 易于吸收资金。由国家出面的保险,一般承保范围广、收费低,投保后出口商或银行易于筹到低息贷款,从而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2)可以保证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国际市场风险较大,国家承担保险后,可利用其信用缓和或排除某些贸易上的风险,以保证该国外贸的发展。 [1] 
该制度由**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或委托一个专门机构来执行。如美国是“进出口银行”与“对外信贷保险公司”,英国是“出口信贷担保部和贸易保险公司”,法国是“法国外贸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主要有**险 (因战争、革命、禁运等引起的不付款、不兑现)、商业险、生产险、灾害险等。
参考资料
  • 1.    何盛明. 财经大辞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