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基金是企业流动资金的重要来源,供企业购买和储存流动资产并长期周转使用的资金。在中国传统经济体制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流动基金长期由财政拨款单一形成。近年实行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国家规定企业可以从税后留利形成的生产发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补充自有流动资金,以增强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企业自筹形成的这种流动基金称为“企业流动基金”,按现行规定应与国家流动基金实行分帐管理。 [1] 
管理方法
对流动基金的管理、采用了统一计划,定额掌握,分口供应、分级管理的办法。其具体做法是:
①加强财经纪律,建立健全流动资金管理制度。各单位每年按计划核定流动资金总额,用于生产周转、物资储备、商品采购、职工工资等,专款专用。在流动资金使用上,分别落实到业务组或个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不准超额。
②加强物资管理,实行计划供应。全局的物资材料储备资金,统一由供应科管理和使用。供应科按照计划统一采购原材料,单回来购,专项供应,其它单位,不准自行采购。
③加强对产品和半成品的管理。严格执行验收和保管制度。实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加强商品流动资金管理。限额使用,按年计划核定给商业科管理使用,商业科,按市场需要,组织货源、供应推销商品。
④搞好产品的销售,本着货出去,钱进来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和合同办理货款划投手续,按规定时间送交银行,办理结算,及时收回贷款。对没有合同或没有购货单位开户行签证的,不搞异地托收承付结算;货款不挂帐或待收,违者有批准人或经办人员负经济责任,按银行贷款最高利率计息赔偿。各单位积压物资的处理,造表审批后,方可削价或销毁。
⑤加强现金管理制度,严肃执行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各项结算超过犯元者,一律无过银行结算。
⑥严格控制职工欠款,对公出去外省者,由主管财务局长审批。省内经有关部门批准,财务部门按其经返路途和公出无数予俗旅差费。返回后及时结算。对拖欠者,从当月工资中扣回。对已有的职工欠款,令其做出还款计划,限期收缴。
⑦随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进行妥善办理,对本单位全民与集体的经济事项,必须在当月或经济事项完成时及时结算,全民与集体经济实行两本帐,不混帐,不会支现金、不巧立名目虚挂帐户。
参考资料
  • 1.    韩双林,马秀岩.证券投资大辞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