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投资;撤出资金。
又可称作“移转型民营化”。是公共服务民营化的一种类型,它意味**放弃某一企业,某一职能或某一资产,公营事业或资产转移向民间。像委托授权一样,撤资需要**采取直接的、明确的行动。与委托授权不同的是,撤资总体上说是一次性工作。

撤资撤资类型

撤资出售

即把企业作为一个可继续经营的实体加以出售;

撤资赠与

即无偿移转。出售和无偿移转的对象可以是事业机构现有的员工、产品的使用者或服务对象、社会大众、以及市场上现有的其他私人企业,或事业机构原有之实质性有人。

撤资清理结算

即对于经营绩效不佳的公营事业,可通过削减预算、关闭工厂,以及出售资产等方式使之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