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组织创建时投入所需资金或其他必备技术、产权的自然人,称为出资人。

出资人出资人的多种含义

1、例如,有的人将第一层级称为出资人,有的人则将第二层级称为出资人.在中央与地方国资专司机构的产权关系上,有的人认为“完全可以将中央**理解为地方**的出资人,地方**将它管理的国有资产视同中央投入给它的法人财产”
2、合伙人与股东都可以称为出资人,但是,在第三人受让原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或股东的股权后成为合伙人或股东的,因为其并未出资,所以不能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出资人
3、可将其称为出资人.由于邮储内部人员个人的犯罪行为,阻滞了储蓄法律关系的形成,受到侵害的只是出资人的资产,而非邮储的资产
4、在多级委托代理链条中,每一级相对下一级都可以称为出资人,不同点在于国有终级产权的代理性.这样我们使用31个地区6年的186组数据,进行时序与横截相结合的回归分析

出资人出资人职责

指获得授权的中央**和地方**或者他们委托的专门机构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的职权和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例如,中央**设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资产营运主体或国有大型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地方**设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地方**管理的国有资产营运主体或国有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法享有对国有资产的占有、收益、使用和支配权,享有资本受益、重大决策和选聘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国有资产规模和营运需要,设立国有资产营运主体如国有控股公司、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等,授权他们行使出资人职责。 [1] 
参考资料
  • 1.    出资人职责  .南方网.2002-12-20[引用日期201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