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凭证是资金借贷的产物,借贷关系实现后,借款人要给贷款人开具载明借款金额、利率和归还日期的单据,作为借款的证明和日后收回贷款的依据,这种单据就叫做金融凭证。对借款人而言,金融凭证是一种出售的商品,谁拥有它,谁就可以按规定日期领凭证上载明的金额(本金)的利息的现款。所以金融凭证是一种主要资产,因而可以在市场上出售。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金融凭证不断产生。按载明归还本金和利息的期限划分,金融凭证可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金融市场上的各种金融凭证一般都按这种方式分类。 [1] 
金融凭证有以本国货币命值,也有以外国货币命值。凡是能自由兑换成他国货币,充当国际支付手段的货币如美元、马克命值的金融凭证,都可在国际市场上交易。金融凭证的价格是由市场利率水平决定的。这里引入一个收益率的概念。金融资产上所取得的净收益对本金的比率叫做收益率。在金融凭证上这种收益率是注明的,其实就是一种利率。收益率可分为名义收益率,即期收益率和实际收益率。名义收益率是指金融资产规定的比率,而收益与票面价格的比率,不考虑票面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即期收益率是指票面规定收益与即期金融资产价格的比率。市场利率影响金融凭证的价格,实际上就是金融凭证调整自身的收益率与市场利率看齐的过程。如果市场利率高于收益率时,金融凭证的市场价格就低于其面值,否则将无人购买;如果市场利率低于收益率时,其市场价就高于其面值,否则出卖者将吃亏。收益率起码应使投资者得到与市场利率一样的收益水平,这是毫无疑问的。
参考资料
  • 1.    李伟民.金融大辞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