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建设银行是“苏联基本建设投资拨款银行”的简称。苏联的投资银行。1959年4月由专门从事工业和电汽事业基本建设拨款的苏联工业银行改组而成,主要职能是: 对国营工业、运输业、邮电业、文化生活和住宅建筑业、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企业的基本建设投资进行拨款和发放长期贷款;对建筑安装承包组织固定资产大修理进行拨款;对城市个人住宅建筑发放长期贷款;对建筑安装承包组织发放短期贷款,同时对基本建设资金的运用实行“卢布监督”。 [1] 
该行受部长会议领导,最高管理机构是以总经理为首的理事会,理事由部长会议指派。总行设在莫斯科,在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的首都,边区和州的所在地设分行,一般城市设支行或管理处,基层设办事处和办事组。
参考资料
  • 1.    何盛明. 财经大辞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