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将股票出让给他人所有,从而转移股东权的行为。作为有价证券的股票,可在市场上自由转让流通,公司对此一般不加禁止或限制。股票转让,一般应在公司设立登记后才能进行。尤其对公司发起人认购的权利股,规定只有在公司设立登记一年后方能转让。转让方式因记名股和无记名股又有不同,无记名股为显示股。 [1] 
股票持有人即为股份所有人,其转让只须交付即可。记名股转让则必须将受让人姓名记载在股票上,由原股票所有人背书后方可转让,并应将受让人姓名、住所记载在公司股东名簿上,否则这一转让不能对抗公司。最常见的转让是股份买卖,其他合法的转让如赠与、继承等也发生同样的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
  • 1.    邹瑜.法学大辞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