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1] 
递延资产本质上是一种费用,但由于这些费用的效益要期待于将来,而且这些费用支出的数额较大,若直接计入支出年度的费用,就不能正确计算当期经营成果,所以把它们作递延处理。新的会计制度仍保留有“待摊费用”科目,但企业待摊费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计入“递延资产”科目,“待摊费用”科目只核算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部分。 [1] 
参考资料
  • 1.    葛家澍.中国财会大辞典: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