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国家银行是匈牙利国家银行兼有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两种职能的综合性银行。前身为1924年4月成立的匈牙利国民银行,1947年根据议会法实行国有化,1948年5月完成改组。主要职能是:发行货币、维持币值稳定;发放各种期限的贷款,保证信贷政策和利息政策的贯彻落实;代理国库,集中开立机关、企业、合作社和社会组织的帐户;办理汇兑与结算;管理黄金和外汇,办理国际收支和统一管理国外的借款;代表国家对其他专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实施管理。1979年11月,与意大利商业银行、联邦德国巴伐利亚联合银行、奥地利信贷联合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和日本太阳神户银行合资组成了中欧国际银行。总行设在布达佩斯。到1985年底为止,该行下设19个区行,71个分行,并在巴黎、纽约、苏黎世、法兰克福、维也纳和伦敦设有代表处。 [1] 
匈牙利国家银行(Hungarian National Bank;Hungarian: Magyar Nemzeti Bank,简称:MNB)是匈牙利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924年5月24日。该银行的主要目的是保持物价稳定,其他包括负责发行本国货币福林(Forint),管理现金流通,设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公布官方汇率,通过管理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来影响汇率水平以及货币政策。
匈牙利国家银行的行长由总理提名,国家总统任命,任期为六年。MNB最重要的决策部门是货币委员会。 [2] 
参考资料
  • 1.    何盛明. 财经大辞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0
  • 2.    匈牙利的货币制度和货币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引用日期201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