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由股东大会、银行委员会、理事会和监察委员会组成。股东大会是最高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选举银行委员会、理事会、监察委员会的领导成员和委员,审改章程,决定银行股本和批准年度决算等。银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确定银行工作总方针,推动业务开展,审查年度信贷计划,批准有关国际信贷结算和外汇业务的处理等事宜。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直接领导银行的工作并负责完成银行章程规定的任务。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检查银行理事会年度决算报告,审查银行现金、财产、会计报表及公文等。其中,监察委员会的成员不得是银行委员会和理事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