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兑,是指开证行以外的银行保证对信用证承担付款责任。信用证保兑是指中国银行在开证行之外独立地对受益人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信用证保兑业务定义

信用证保兑是信用证的开证行要求通知行(或其他指定银行),为其开立的不可撤消保兑信用证加具保兑,以获得保兑行资信保证的业务。

信用证保兑业务业务对象

境内其他商业银行开立的或境外开来的、通过银行通知且非限制他行保兑的,或指定银行作为该信用证保兑行的出口信用证。

信用证保兑业务保兑责任的生效

银行已保兑信用证项下,一旦信用证受益人向银行递交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单据,而开证行未能如期履行付款责任时,银行承担保证付款责任。对于由于欺诈原因造成的开证行拒付或开证行引用任何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造成的不付,银行不承担保证付款责任。

信用证保兑业务业务流程

1、银行收到要求保兑信用证,确认可以受理后,根据信用证条款提示银行保兑费用。
2、银行收妥保兑费用,将已保兑的信用证通知受益人。
3、银行不予加保的信用证,银行在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时同时说明银行不予保兑。
4、银行已加保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根据信用证条款备货制单并向银行交单。
5、银行审核单证一致后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如果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则银行必须提示受益人银行保兑责任的免除。
6、付款日到期开证行偿付银行,银行将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按出口商事先填写的“客户交单委托书”上的指示,将款项划入受益人帐户。单证相符情况下,对于超过正常收汇日而没有收到开证行付款的,银行将在履行银行的保兑责任向受益人付款的同时,向开证行索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