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帐卢布亦称“汇兑卢布”。经互会内部开展多边结算使用的一种记帐单位和清算货币。1964年1月1日正式创设。其目的主要是,便于经互会成员国之间贸易和非贸易往来的多边结算,推动经互会内部“经济一体化”和“货币一体化”的发展。转帐卢布的法定含金量为0.987412克纯金,与苏联卢布等值,但它既无黄金准备,又不能兑换黄金,也不能自由兑换成员国的货币和西方国家的自由外汇。 [1] 
转帐卢布的汇率也不是根据含金量而是人为确定的。虽然它被规定为经互会成员国集团的国际货币,但实际上只能通过国际经济合作银行转帐用于成员国之间多边债权债务的结算。
参考资料
  • 1.    何盛明. 财经大辞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