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8月,根据**颁布的《外汇银行法》改组为日本唯一的外汇专业银行,独家办理日本**外汇存款,代理日本**办理外债业务和发行债券业务。在外汇业务中受**的特殊优惠和保护,具有半官方性质。总行设在东京。在国内外现有分支机构135家,其中国外有35家分行、17家支行、25家办事处,1984年资本和储备总额合16亿美元,资产总额合661.5亿美元,在1993年世界1000家大商业银行中名列第22位,资产总额为1379.8亿美元,东京银行业务以外汇买卖、贸易金融为主,包括进出口贸易贷款、票据贴现、债券保证等,不从事纯国内贸易金融业务,但可办理国内存款,也可发行债券。1980年2月,该行作为第一家外国银行获准在北京开设代表处;1986年,该行在我国深圳开设了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