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面值股票(no-par value stock or no-par stock)是指在公司章程中没有指定票面价值的股票。它的好处在于无面值股票可以以任意价格发行,而不会遇到可能会发生最低法定资本不足的问题。 [1] 
比如说,某家公司发行了1 000股票面价值为$lO的股票,那么该公司在这些州的最低法定资本额为1万美元。设定最低法定资本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这是因为债权人不能要求股东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他们的求偿权仅限于公司财产和最低法定资本。公司清算时,公司财产首先要用来清偿欠债权人的债务,剩余的资产才能分配给公司股东。
参考资料
  • 1.    崔学刚.会计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