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沛先生投资管理部副总监,本基金基金经理,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和建信稳定增利基金的基金经理之一2007年3月1日-八年硕士。2000年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资金营运中心,担任债券交易员。2001年3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宏观与债券研究员、固定收益主管,2003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月进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优化配置简介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4)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5)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信优化配置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信优化配置基金经理

陈鹏先生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监,本基金经理,建信优势动力基金基金经理之一2007年3月1日-九年硕士。1998年4月进入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任研究员。2000年1月进入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先后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4月进入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进入宝盈基金管理公司,2004年12月至2006年8月任宝盈鸿利收益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8月进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更新日期:200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