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又称“世界银行”。是指根据1944年7月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建立的国际金融机构。1945年12月27日成立,1946年6月营业,1947年11月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宗旨是:向成员国**或由**担保的私营企业提供用于生产性投资的长期贷款和广泛的技术援助与合作,以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与收支的平衡增长。资金来源的绝大部分为成员国认缴的股金份额,借款,向国际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和银行营业收入等。到1989年,有成员国151个,高级工作人员3398人,认缴股本1156.68亿美元。中国是创始成员国之一,1980年恢复了在该行的合法席位。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成员国委派正副理事各一人,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执行董事会是常务机构,由20人组成,其中5人由股金最多的5个成员国委派,余额由选举产生。行长由董事会选出,可连任。设有经济发展学院和若干区域行机构。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同国际金融公司和国际开发协会一起组成世界银行集团。 [1]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概述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概述信息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IBRD),通称“世界银行”(World Bank)。1944年7月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行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1945年12月27日,28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这一协定,并宣布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正式成立。1946年6月25日开始营业,1947年11月5日起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是世界上最大的**间金融机构之一。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并在巴黎、纽约、伦敦、东京、日内瓦等地设有办事处,此外还在20多个发展中成员国设立了办事处。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任事及宗旨

2012年7月1日,金墉接替6月30日卸任的佐利克,正式出任世界银行行长,任期五年。
世行成立初期的宗旨是致力于战后欧洲复兴。法国是第一个从世界银行得到贷款的国家。1948年以后转向世界性的经济援助,通过向生产性项目提供贷款和对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帮助欠发达成员国实现经济发展。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发展信息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原则纲要

1994年7月,该行在一份题为“学习过去,拥抱未来”的报告中为该行未来的发展确定了下述6项原则:
Ⅰ.提高向发展项目提供贷款的选择性;
Ⅱ.加强与各类发展机构的伙伴关系;
Ⅲ.认真适应借款国的需求,促进它们参与世行相关项目的设计和执行;
Ⅳ.扩大贷款项目对经济发展的总体影响;
Ⅴ.消除官僚**,讲究实效;
Ⅵ.完善世行自身的财务管理。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具体信息

世界银行有三个限制条件
(1)只有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国家,才允许申请成为世界银行的成员,贷款是长期的,一般为15-20年不等,宽限期为5年左右,利率为6.3%左右。
(2)只有成员国才能申请贷款,私人生产性企业申请贷款要由**担保。
(3)成员国申请贷款一定要有工程项目计划,贷款专款专用,世界银行每隔两年要对其贷款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
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
(1)各成员国缴纳的股金;
(2)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
(3)发行债券和收取贷款利息。
世界银行主要下设机构有
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由成员国的财政部长、中央银行行长或级别相当的官员担任理事。每年秋天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召开年会。执行董事会由21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5名由拥有股份最多的美、英、法、日、德委派,另外16名由其他成员国按地区选出。该行历届行长一般由美国总统提名,均为美国人。行长同时兼任国际开发协会会长,国际金融公司主席,多国投资保证机构的主席等职。
截止至2002年4月,世行拥有184个成员,雇员6400人、顾问1100人,年度预算14亿美元。世行总资金额达1882.2亿美元。
参考资料
  • 1.    邹瑜.法学大辞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