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建立代码统一标识制度的意义: 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对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具有紧迫性。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国家质检总局下设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为了规范和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110号总局令《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

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GB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编制,由八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校验码组成。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包括正本、副本和电子副本(IC卡),代码登记部门在为组织机构赋码发证的同时,还要采集28项基础信息,并按照国家标准对这些信息进行编码,将这些信息存入代码数据库和代码证电子副本(IC卡)中,供代码应用部门使用。代码登记部门所采集的基础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机构类型、经济性质、行业分类、规模、法人代表等。
我们周围有很多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只知道办理营业执照,而对自己唯一的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重视程度不够,也不能够及时参加年检,总感到用途不大。那么什么是组织机构代码呢?
它在经济活动中起到什么作用呢?组织机构代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并赋予每一个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机构颁发的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标识,覆盖所有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以及内设机构),是连接**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管理系统的桥梁和不可替代的信息传输纽带。

组织机构代码证真伪鉴别

组织机构代码证防伪措施

代码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印制的,采用了以下防伪措施:一是采用了专用水印纸;二是印刷了防涂改底纹;三是套印了荧光防伪油墨印制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行政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一键查询

百度携手国家代码中心:一键查询千万法人身份
2013年5月7日,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简称“国家代码中心”)和百度公司联合举办了“创新信息认证 共筑安全搜索”合作签约仪式。
双方协定,国家代码中心通过百度平台把我国依法登记、依法注册的组织机构实名认证信息向社会公众开放。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百度在线查询的方式,一键查询了解各类组织机构的存在信息,既能够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又能够去伪存真,减少经济欺诈行为,把好诚信的第一道关口。

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分类

代码证书1998年以前分机关、事业、企业和社团法人及分支机构共8种证书,1998年统一更换成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证书分为正本、副本和电子副本(IC)卡3款。3款具有同等效力。
组织机构代码证(2张)
代码是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6523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11714-199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编制的。其表示形式是8位本体代码,1位校验码和一个连字符构成,如:00000000-0,并附以条形码,以便于机器识读。代码具有如下特性:唯一性、完整性、统一性、准确性、无含义性和终生不变性。在单位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时(如: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常常要求当事人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日常工作中我们习惯地称之为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等要件。而法人代码证又是其中必不可少的要件之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又分很多类型,在办理代码证书的过程中,划分了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法人、事业非法人;社团法人、社团非法人;机关法人、机关非法人;个体、工会法人、民办非企业组织和其它类型共12种。

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规定

组织机构代码证制度

一、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
为了发挥国家监督管理体系整体效能、强化管理,国务院于1989年发文(国发(1989)75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民间机构、企业和其它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一个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

组织机构代码证决策

二、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制度是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定
1997年3月24日,李鹏同志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43次总理办公会议,并由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4月4日下发了国秘通[1997]26号文件,会议决定了以下事项:
1、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抓紧修改、完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于1997年再次公布;
2、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代国务院起草一个关于加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条例,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一律使用IC卡。

组织机构代码证实施时间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经2007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11月11日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税务、工商、人事、民政、计划、统计、金融、保险、劳动保障、财政、经贸、公安、海关等部门在各自业务管理活动中,应当使用机构代码”;组织机构必须按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下简称代码证)的申领、换证、变更、年检、注销等手续。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证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申领

各类组织机构,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或外省(市)、自治区新疆机构、国外、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台湾非**组织的驻疆机构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或者登记证书,到批准成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机关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代码登记,领取代码证 [1] 

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补办

遗失补办需在当地任一份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列明机构名称、机构代码机构地址、有效期限和所遗失代码证的正副本电子副本IC卡,凭报纸到原发证部门补办。(资料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办结)

组织机构代码证登报媒体

北京地区组织机构代码证丢失必须以下四个媒体: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

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其单位应自登记核准注销30日内,到原发证部门办理《代码证》注销手续,《代码证》注销需提供以下资料:(1)税务部门注销税务登记证的回执;(2)其他机构须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核准注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代码证》正、副本及电子正副本(IC卡);(资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申请

申请证书、到期换证、变更、换证须提交材料
1、企业单位:
1.1企业法人:携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须发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企业分支:携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机构年审过的代码的复印件(含盖公章)。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国税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个体工商户:携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必须有核准的字号名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商所开局的个体工商《开业准许通知书》。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机关
2.1机关法人:携带各级**或编委批准的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任命文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机关分支:携带各级**或编委批准的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原件、复印件、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主管单位公章)。
3、事业单位
3.1事业单位:携带各级**、机构编委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三定方案文件或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任命文件(或单位公函)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主管单位公章)。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事业分支:携带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三定方案文件或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主管单位公章)。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团体:携带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及颁发的社团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业务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5、工会法人:携带该工会成立的批文,各级工会颁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民办非企业:携带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及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变更、换证单位还需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携带有权批准成立该机构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批文,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机构主管部门年审过的代码证复印件(含盖主管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交款领取证书

办理《代码证》申领、变更、换证、补办需缴纳证书费:18元/套(1正1副),技术服务费每家90元,电子副本IC卡:40元/卡。资料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办结。

组织机构代码证违规处罚

若不按时办理申领、变更、换证、年检、注销手续的,按《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作用

代码证对一个单位来说作用非常重要,例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涉及到转帐问题,需要向银行申请一个基本账户,作为结算账户,只有在这个基本账户的基础上,企业才能申请一般帐户,才可以购买现金支票。而申请办理这两种账户的时候都必须向银行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同样对一个企业来说要想经营,就需要先去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税务登记手续,同时申请购买发票。而企业税号的15位数字中,前6位是行政区划号段,后面9位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号,也就是说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必须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通过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可以实现对增值税发票的有效管理,防止个别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为国家从源头治理税源起到积极的作用。还有在车辆落户、申请人事调动、办理员工社会保障时都离不开代码证,可以说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代码证在国家行政管理和维护经济秩序以及宏观调控中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有些单位因为对代码证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结果给自己的经营活动增加了许多麻烦,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我市一家企业改制后变为有限公司,前来办理代码证。由于对代码知识知之甚少,加之对其不重视,认为不就是一个证吗,用处不大,因此在办证时将错误信息提供给了工作人员,造成重码现象,致使单位原有的银行帐户及税号都无法使用,后经代码工作人员多方努力,帮助其恢复了原有的代码证号,才使其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种情况在我们的工作中经常发生,有的单位因代码证保管不善丢失,造成车辆无法落户;有的单位因不按期换证,使代码证过期,造成单位人员在办理出境手续时受阻;还有的单位在办理完营业执照后,没有办理代码证,而造成出口货物无法办理海关手续。由此可见代码证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是我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通行证。因此当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组织机构时,不要忘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和始终不变性使得其为实现计算机自动化管理和信息交换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2] 
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是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的核心。为信息共享和**各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发挥整体效能提供了技术基础。
组织机构代码作为沟通不同系统之间互通互联的纽带,以实时、动态、准确地维护和传递组织机构信息为财税金贸部门间的业务联动服务,在协助国家对财政、税务、金融、外贸等领域的监管,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准确及时地决策信息以及进一步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组织机构代码制度体系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以质检总局颁布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等十几个国家标准为基础,配套以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颁布的地方法规或规章开展工作。同时,质检总局还与几十个部委进行了联合发文,用以规范组织机构代码在**各部门和社会各行业的应用工作,从而形成一整套制度体系。此外,《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等多部法规和规章都要求应用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共享平台为高检系统工作效率的提高发挥了很大作用:“共享平台”为检察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研究涉案单位性质、查清涉案人员基本情况、确定侦查工作方向提供了重要的线索,提高了侦查工作的针对性。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足不出户就可以掌握有关信息,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效率,节约了办案成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

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须提供的材料
1.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IC卡
6. 公章
办理时要带上已经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如果去了再填表还要带上公章,因为年检表上需要盖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报告

2014年8月25日起,组织机构应当以纸质或者电子形式提交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机构类型、证书有效期、颁发机关。确保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4] 

组织机构代码证数字证书

代码证电子副本(IC卡)符合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集成电路IC卡技术规范》。作为全国第一家行业大卡得到了国家集成电路注册中心的认可,并已成功注册。该卡符合国际标准,同时又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CPU卡(909工程),国内自行设计COS操作系统,并建有全国统一的严格、规范的颁发和管理体系,具有高安全性和可靠性。
代码证电子副本(IC卡)内设立代码专用数据区和代码应用数据区。代码专用数据区存储了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组织机构的28项基础数据;应用数据区可供应用部门存储和管理相关数据,实现一卡多用。
在组织机构代码卡中植入数字证书(CA),统一单位的网上身份认证,对推动本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发展,实现数字北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规范本市网络数字证书安全认证体系,避免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保证信息化建设统一有序地进行。
1、将数字证书植入组织机构代码卡后,该卡已经具备了身份认证、安全认证、数字印章、数字签名等网上身份安全认证功能,可满足电子政务及其他信息化建设网络身份安全认证的需要。基于全市绝大部分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已经取得了组织机构代码卡,为加强对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今后统一将植入数字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卡作为全市各单位唯一的网上身份安全认证标识,各单位不再进行其他有关数字证认证体系的建设和数字证书的颁发工作。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将数字证书植入件组织机构代码卡,并负责全市各单位数字证书的制作颁发工作。
3、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化建设中积极应用植入数字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卡,以实现全市网上安全认证的统一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证翻译样本

左边
Organizational Code Certific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de: (号码)
Name of Enterprise: (公司名称,以证书上为准)
Enterprise Type: Legal person of enterprise
Address: (公司地址)
Period of Validity: (证件有效期)
Issuing Unit: (颁发机构)
Registration Number: (登记号)
右边
DescriptionThe organizationa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sole and unchangeable legal code identifier in China. .“Organizational Code Certific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hould not be leased, lent, infringed, transferred, forged, altered and illegally bought and sold.If “Organizational Code Certific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hanges for its registration items.All organizational authorities should receive the annual examination from the issuing unit with relative regulation.While the organizational authorities are logged out and removed, (说明条款).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eal)
Each annual examination falls in July.
Annual Examination Records
Invalid for overdue annual examinationAnnual examination for the next time: July, 2007
No. 2005 2149186

组织机构代码证重要事件

2015年1月1日起,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5] 
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制度实施,企业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 [6] 
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7] 
参考资料
  • 1.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引用日期2015-04-30]
  • 2.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作用  .深圳工商注册网
  • 3.    组织机构代码制度体系  .中国经济网.2014-11-28[引用日期2015-05-27]
  • 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总局令第158号)  .国家质检总局[引用日期2015-04-21]
  • 5.    关于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的通知  .组织机构代码职能业务平台.2014-12-31[引用日期2015-04-21]
  • 6.    关于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组织机构代码智能业务平台[引用日期2015-09-29]
  • 7.    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质检标[2015]608号)  .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12-31[引用日期2016-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