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换货币协定亦称“互换安排”或“互换信贷”。资本**国家中央银行之间,以短期贷款方式互相供应对方所需外币的一种双边备用信贷协定。1962年3月为了缓和美元危机,美国分别与14个西方国家以及国际清算银行签订了总额高达179.8亿美元的协定。具体内容是: 两国中央银行相互开立对方货币帐户,并规定相互动用对方货币的额度,当发生货币危机时,可用本国货币换取对方货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一般须在三个月以后按商定的汇率换回本国货币。 [1] 
这种互换安排具有短期应急贷款的性质,对于暂时缓和美元危机曾起到一定的作用。1973年以后主要西方货币普遍实行了浮动汇率,这类协定对于西方国家中央银行借用外币干预市场管理汇率,仍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其金额曾多次增加。1978年11月1日,美国同各国中央银行签订的互换货币协定金额已达297.6亿美元。
参考资料
  • 1.    何盛明. 财经大辞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