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多数,英文名Absolute Majority, 是比简单多数(Simple Majority)要求更严格的投票方式。
它要求获得超过全体有资格投票人的2/3的票数,而简单多数只要求到会人数的1/2通过即可。
比如一个100人的团体,在绝对多数下,要至少67人的同意才能通过相关方案;而在简单多数下,如果有100人出席投票会议,只要获得51票以上的票数就可以通过相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