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股又称股票公开发行。属股票的公募发行。股份公司面向社会以非特定的广大投资者为对象,按统一的条件动员他们中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募集资本。是有偿增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公开招股的优点在于:①能扩大资金筹集量,动员社会闲散资金转作公司资本。②扩大股东人数和范围,有利于分散持股,防止囤积股票或被少数大户控股。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会性,促进经营。④增强股票的流通性。对公司来说,其不利之处在于发行程序复杂,筹资时间较长,间接招股的成本较高,直接招股和代理招股又存在着因认购数达不到预定发行额而使增资计划受挫的可能。公开招股一般有直接招股和间接招股两种做法。两种做法各有利弊,相比之下间接招股较为优越,故当代各国在公开招股中大都采用间接招股的做法。公开招股多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采用时价发行。各国对公开招股一般都作些相应的规定,比较一致的是要求发行公司必须遵守财务公开、经营公开、组织公开的“三公开制度”。必须达到新股发行的基准。有些国家还对公开招股的认购额作出限定,例如美国在原则上规定:大股东的认购额不得超过发行总额的20%;公司从业人员的认购额不得超过发行总额的30%,以确保公开招股的特性 [1] 
参考资料
  • 1.    夏斌等主编. 证券大辞典[M]. 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 1993.01.第6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