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单据即远洋货运单证,是货主(托运人)、船方(承运人)和港方等有关单位进行业务活动的凭证,主要起着货物交接时的证明作用,列明货物的数量与质量等情况。 [1] 
属于货运单据的各种单证之间具有连续性,从装运单到收货单、装货清单、出口载货清单、提单、出口载货运费清单、进口航单和提货单,以及加上各种理货单证和其它单证组成了一套互相关连不可分割的凭证。货运单证有的是按国家行政机关规定编制的,也有根据国际航运业务惯例制定。货运单据是处理货物运输保险赔款中不可缺少的凭据。 [1] 
参考资料
  • 1.    宋国华、吴耀宗等.保险大辞典: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