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发行含义
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重要的负债。
货币发行性质分类
货币发行就其性质来说,可以分为经济发行和财政发行。经济发行是为了满足商品流通的需要而发行的货币。这种发行是符合货币流通规律要求的,因此,它既能满足国民经济需要,又能保持币值稳定。财政发行是为弥补财政赤字(见财政收支)而发行的货币。这种发行超过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往往会导致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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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发行中国现状
在中国,货币发行权属于国家。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核准年度人民币最高发行限额。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发行限额,具体办理人民币的发行工作,并集中管理发行基金。
中国人民银行设有发行基金保管库(简称发行库)保管发行基金。发行基金是尚未发行的人民币,它不是流通中的货币。各专业银行则设有业务库,是为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而建立的。它核定现金库存限额。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部分,应交存发行库。当业务库存现金不足以满足需要时,就得从中国人民银行的发行库调入现金。将发行基金调入业务库,就是货币发行。
中国长期以来,要求货币发行不用于弥补财政赤字,不用于没有物资保证的信贷投放,而用于满足商品流通的需要。因此,中国货币发行一般来说是经济发行。但在个别年度,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财政赤字,需要发行货币弥补部分财政赤字,这种发行属于财政发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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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掌握本国货币发行权,又称为“发行的银行".人民币的具体发行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置的发行基金保管库(简称发行库)来办理。
人民币的发行程序大致分为四步:
(1)提出人民币的发行计划,确定年度货币供应量。每年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货币发行和回笼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后,具体组织实施。包括负责票币设计、印制和储备。
(2)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报批的货币供应量计划。
(3)进行发行基金的调拨。发行基金是中央银行为国家保管的待发行的货币。它是货币发行的准备基金,不具备货币的性质,由设置发行库的各级人民银行保管,总行统一掌管,发行基金的动用权属于总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