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指数和深证成指介绍

 深证指数和深证成指介绍
  1. 指数种类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有:
(1) 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
(2) 成份股指数:包括深证成份指数、成份A股指数、成份B股指数、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金融类指数、地产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企业类指数。
(3)深证基金指数 

2、基日与基日指数
(1)深证综合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1年4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为100。
(2)深证A股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2年10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3)深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8日为基日,1992年10月6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4)成份指数类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1995年1月2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5)深证基金指数以2000年6月30日为基日,2000年7月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3、计算范围
(1) 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称为指数股。

(2) 综合指数类的指数股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股票均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深证A股指数;B股用于计算深证B股指数。

(3) 成份股指数类的指数股(即成份股)是从上市公司中挑选出来的四十家份股。成份股中A股和B股全部用于计算深证成份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A股指数,B股用于计算成份B股指数。成份股按其行业归类,其A股用于计算行业分类指数。

4、计算方法
(1)综合指数类和成份股指数类均为派氏加权价格指数,即以指数股的计算日股份数作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

(2)两类指数的权数分别为:
综合指数类:股份数=全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数
成份股指数类:股份数=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数

(3)指数计算公式是
即日指数=(即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

(4)指数股中的B股用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将港币换算人民币,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深证B股指数和成份B股指数仍采用港币计算。

(5)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市价(无成交者取昨收市价)计算开市指数,然后用连锁方式计算即时指数,直至收市。

每日连锁计算公式:
今日即时指数=上日收市指数×(今日即时指数股总市值/经调整上日指数股收市总市值)
指数股总市值=指数股A股总市值+指数股B股总市值。
指数股A股总市值=Σ (指数股A股股价×指数股A股之股份数)。
指数股B股总市值=Σ (指数股B股股价×指数股B股之股份数)×上周外汇调剂平均汇率。

(6)基金指数的计算方法与成份股指数计算方法相同,以在深交所直接上市新基金单位数(即可流通基金单位数)为权数。

附:深证成份股指数
为保证成份股样本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成份股不搞终身制,深交所定期考察成份股的代表性,及时更换代表性降低的公司,选入更有代表性的公司。当然,变动不会太频繁,考察时间为每年的一、五、九月。
根据调整成分股的基本原则,参照国际惯例,深交所制定了科学的标准和分步骤选取成份股样本的方法,即先根据初选标准从所有上市公司中确定入围公司,再从入围公司中确定入选的成份股样本。

1. 确定入围公司。确定入围公司的标准包括上市时间、市场规模、流动性三方面的要求:
(1) 有一定的上市交易日期,一般应当在3个月以上。

(2) 有一定的上市规模。将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占市场比重(3个月平均数)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并累加,入围公司居于90%之列。

(3)有一定的市场流动性。将上市公司的成交金额占市场比重(3个月平均数)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并累加,入围公司居于90%之列。

2.确定成份股样本。根据以上标准确定入围公司后,再结合以下各项因素确定入选的成份股样本:
(1) 公司的流通市值及成交额;
(2) 公司的行业代表性及其成长性;
(3)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考察过去三年);
(4) 公司两年内的规范运作情况。对以上各项因素赋予科学的权重,进行量化,就选择出了各行业的成份股样本。

  深交所成分股名单及其在指数中的权重
深交所于1999年11月8日对成份股指数的样本作最新调整。

成份股在指数中的权重是指各成份股的流通市值与全部成份股样本的总流通市值之比,反映各成份股对指数的影响。成份股的权重是随着成份股的股价和流通市值的变化而经常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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